The Hand That Rocks The Cradle

原載於7月號《方向》季刊(咦?為何我打簡體版?)



      我对“摇篮教友”(Cradle Catholics)一词深感厌恶,一切源於个人经历。

“摇篮教友”不期然令我忆起92年的惊悚电影“The Hand That Rocks The Cradle”,这是令Rebecca De Mornay声名大噪之作。她在这部“外人入侵”类型电影的滥觞中,饰演一个外在散发母性光辉的保姆,然而内在的她像白雪公主的后母,那双推动摇篮的手其实沾满血蹟,专门捏碎别人的幸福家庭!

我是一个电影迷,电影遗毒很轻易地就成了我的白血球,从此看到“摇篮”,我就很替摇篮中的婴儿感到担心,深怕在摇篮中熟睡的婴儿会被一双鬼魅的手影推倒……

那其实不是一双手影,我也没有睡在摇篮里。

我还未上幼儿园的年纪,由於父母离异的关系,我和祖母住在一起。半夜睡觉总会从床上掉落,祖母遂让我睡地下。然而,每一个晚上,总是有个装束如和尚般的男子,一动也不动地站在房门口定睛注视着我。

那和尚并不面目狰狞,也没有对我有任何不善的恐吓,然而我感到异常害怕,因为他全身焕发绿光。

我对绿和尚印象深刻。我记得我一定得缩至墙角,不敢回头望,否则就睡不着觉,纵然几十年过去,我睡觉时仍会习惯性地杯弓蛇影,老是感觉背後有一股凉意。我对祖母所叙述的事情也记忆犹新,她叫我跪在土地公面前,她替我烧香拜拜,结果彷彿真的如她所言,土地公把绿和尚变不见了,他再也没有与我形影不离。

自此以後,我的成长过程中诸如一般的华人家庭,该拿香就拿香,该烧金纸就烧金纸,即便不完全笃信道教或神佛,祭祖敬神显得再自然不过,从来没有想过我有一天会成为天主教徒,而一般华人家庭也很自然地把天主教视为“西教”,误以为耶稣说的是英语,跟我这个说中文的格格不入。

最接近耶稣的一次是我参加了基督教的团契,大夥儿唱歌吃东西很是开心,可是祖母大力反对,看见我每次吃饭前就要祷告,她就从不谅解演进到抓狂。我想少年的我应该很孝顺,单纯的小脑袋想着每次祷告也真的挺麻烦的,再者,每次上教堂就有很多陌生的大哥哥大姐姐还有叔叔阿姨即便不认识我依然对我拥抱和握手,几乎想要收养我似的,我也就觉得做人不可以这麽随便,最终拒绝了这些人的好意。

我决定做回自己。

年纪越大越觉得“做回自己”是一件毋庸置疑、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我来自破碎家庭,潜意识想要證明自己可以改变出身的因子无所不在。每一个有意无意的表现自是在建立信心、培养坚定意志、训练自己的坚强,心想总有一天我有办法把纸张折成飞机,在空中翱翔,去追求我的幸福人生。

我变成了无神论者——我不要做风筝;没有任何绳索可以牵绊着我,我也绝对不受人或神甚至命运的摆佈。

一直到我费劲力气亦无法改善疏亲的事实,一直到我努力不懈却依然从事业高峰跌落谷底,一直到我无缘无故被病魔缠身,一直到死神把我拖进医院,一直到我快撑不过去了大家不管七二十一请了神父为昏迷中的我傅油,一直到母亲从国外回来探视我……

母亲大人向众人报告——这孩子其实一出生就接受洗礼了。

 “原来自始至终我是神的孩子”这件事情,就像喜马拉雅山上住了一只大脚怪一般耸人听闻。我从小父母就不在身边,我人生中比结婚还重大的洗礼,因是之故两次都“被逼”在懵懵懂懂中完成。

百转千回,几经磨难,原来天父早早为我谱写好一部浪漫的剧本,“众里寻祂千百度,蓦然回首,那神却在灯火阑珊处”。我非但是我自己所极力迴避成为的教徒,更是甫一出世就被神的荣光眷顾的摇篮教友!

好吧!作为神的孩子,而且身为一个迷途知返的孩子,我承认自己对天父做得还不够。我时常忘记天天祷告,我也并非每个礼拜都上教堂做弥撒,我还挺羡慕那些自小耳濡目染尽是圣经故事、每一个经文都能倒背如流得好像大律师把法律条规当口头禅那样的摇篮教徒,然而,我毕竟是一个后天的摇篮交友,我只能很努力地慢慢令自己“进阶”,勉励自己别人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本人则总有一天可能“大器晚成”!

然而,天主从不曾强迫,祂永远只是张开双臂等待孩子归家打开天主的誓约,祂是这样写的:你自襁褓之年即失去父爱和母爱,像一个在摇篮孤独长大的孩子,随时都有从摇篮中掉落的危险。所幸有一双无形的手,轻柔地推动着摇篮,而且随时準备在你不慎跌落时,一把将你接住,搂进我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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