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被深深地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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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被退稿之作,因為本國民風保守,報章不得刊出。那是涉筆於6月20日的作品。就此放在自己的部落格個人小媒體上面,與君分享。



那邊廂反稀土綠色運動方興未艾,這邊廂閣已經通過決議,建議政府應該核發臨時准證給澳洲公司萊納斯,逐步在澳洲以外的我國興建稀土工廠。

在谷歌上鍵入“Rare-earth safe”關鍵字,僅有來自大馬的新聞來源顯示稀土是安全無虞的,完全與國外談稀土色變的大氣候大相徑庭。它們多數官方口徑,例如稀土問題國會特別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立諾丁所,“開採前的釷握在手裡亦安全”,這如同告訴你,你不拉手榴彈它便不會爆炸,你就每晚抱着手榴彈睡覺吧!

聶萊娜則是被聯邦直轄區宗教局控上高等法庭,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高三千令吉兼坐牢兩年。根據聶萊娜所任職書店發出的文告所述,聶萊娜於523在書店銷售禁書《阿拉、自由和愛情》,然而禁書之所以成為禁書是在529日以後的事,如今禁書在書店早已無影遁形。

聶萊娜只是一間書店的分店經理,一個被動的求職者和工作人員。這宗事件裡頭,阿拉不見了,自由不見了,愛也不見了,只聽見做賊的喊捉賊,《阿拉、自由和愛情》彷彿成了一面照妖鏡,到底是禁書可怕,還是喊剝奪大眾聽自由、粗暴地輕薄他人工作權的單位更可怕?國家機器長期放任這些意識形態上的白色巨獸,縱容它們將恐怖施壓在人民身上,從樂、藝術到知識領域,人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閹割,這檔拖棚歹戲何時才會劇終?

家國樂園上宛如插了一根印有骷髏頭的白旄,迎風飄揚。首相署副部長瑪西達把性取向視為傳染病,她端出聯邦憲法第8(1)條款,斷章取義憲法視心理性別為無物,並不保證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人士在法律下受平等對待和保護,唯有生理性別上的男女才能獲得憲法保障 。

聯邦憲法第8(1)條款並不歧視任何性取向人士,並明確闡述任何人都不得因為宗教、種族、血統、出生地或性別等理由受到剝削,副部長瑪西達顯然將聯邦憲法當成維基百科,任意在“人人”以及“性別”一詞上杜撰擅改,她既潦草的否定社會性別的存在,更不認為消弭社會上不同族群之間的歧視是當務之急,反之,她提議政府應該透過工作坊和法律途徑來“糾正”異類,以免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族群在社會上如毒瘤般擴散!

經歷過野蠻,我們不得不在乎文明請用文明來服我我願意誠懇傾聽”,作家龍應台的文章《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文末這幾句讀來恰似悼文, 因為身為馬來西亞人,我們不僅正在經歷野蠻,而且深深深深地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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