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不管還是有法不管?
已經忘了這一篇有沒有被報社擅改,這是原文照登。
驀然回首,天啊!6月份的時候我是不是生活過的太過“叔叔阿姨”?竟然寫出如此“生活化”的文章。
囧。
有一回我們去吉隆坡阿羅街知名路邊攤吃宵夜,朋友的女友收集了桌上的香精面紙,打算和老闆“秋後算帳”。我們都知道那些面紙不是老闆白送的,但是“一包香精面紙60仙,十幾個人就可以省下好幾令吉”這個數學題,一般人會認為因此雞毛蒜皮之事與老闆斤斤計較反而顯得自己太小氣。
於是,吉隆坡反倒是培養了處處與消費者錙銖計較的老闆!
你在餐廳一屁股坐下,服務生端上小菜和白開水,你像歸家遊子一樣都快感動落淚了,根本不曉得那些小菜和白開水其實都要算錢,你因太感動而打開擱在桌上的那包溼面紙擦鼻涕,實際上那每一張薄薄的溼紙巾均洛陽紙貴!
這是現下流行的“隱藏收費”。我對資本主義社會發明出來的“隱藏收費”這個名詞感到十分感冒,“隱藏”形同有人躲在暗處趁你不留意時敲你一記竹槓,不懷好意;如今從小販到商家甚至電信公司或信用卡銀行都流行把一些收費隱藏起來,若你不留意就不知不覺付了一些你看不到或意想不到的費用——因為是“隱藏”的。
另有一種名詞叫“強制性消費”,這個名詞在KTV界非常流行,通常你一踏進KTV廂房侍者馬上送上好幾碗花生或洋芋片,無論你是否對花生過敏或不吃油炸,這些是“強制性消費”,“強制性”是一個極為暴力的字眼,如同有人掐住你的脖子,逼你就範。有些KTV雖然規定強制性消費是以兩碗零嘴為最低消費,不過,服務生有時不慎順手多放了幾碗,消費者不疑有他以為每一碗零嘴都為強制性消費,照單全收。然而零嘴單價不便宜,本人消費過的強制性消費零嘴售價為一碗六零吉!
馬來西亞的消費制度無法可管嗎?這種沒有制度的制度久而久之遂變得約定俗成,甚至理所當然。從前到現在,幾乎所有雜飯檔都不按菜計價,而是老闆說了算,我們縱使覺得有問題但是大家“看老闆心情吃飯”已經習以為常,正如從前到現在計程車都可以不按碼錶算錢一樣,由於沒法可管或有法不管,因為導致雜亂無章、毫無規則的收費或計價制度,最後變成馬來西亞的典型社會文化。
這種剝削消費者的情況每況愈下,越來越多店家加入無理計價的行列,彷彿這是馬來西亞的潮流列車,商家都深恐不加入即代表落伍,反正消費人協會永遠不吭聲,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似乎也不統轄這類小事。身為消費者,我漸漸發現自己的權益被吞噬得越加頻繁,例如去戲院必須購買戲院販賣部售賣的爆米花和汽水,而且不加冰塊必須多付30仙;既然有價格燈箱和菜色菜單都依舊能夠不照着統一價錢制度走,那麼一般尋常攤販更是可以漫天亂開價,例如最近一次我一個人去吃路邊攤肉骨茶,我發現肉骨茶的白飯也分開算錢,一碗一令吉,那種感覺就像吃蛋炒飯而飯要另外算錢一樣,明明為一體的竟如砌生豬肉般,一層一層被人拿來剝削…
該是有人出來管一管了!宛若對着空谷吶喊,我最終只聽見自己的心聲。
>而且不加冰塊必須多付30仙
回覆刪除香港凍飲要加錢我明白,不要冰加錢我就不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