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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感謝救命恩人


下午繞去故居取信,順道去樓下的餐廳重溫最愛的板麵。診所在隔壁,心想吃完麵就過去跟醫師打個招呼,該是時候與他道謝。

出院兩年多以來,尚欠醫師一個人情。

在餐廳吃麵時,一個熟悉的臉孔吸引了我。原來,醫師恰巧也在同一間餐廳吃麵。我頓時感覺大氣中瀰漫一股神秘氛圍,好像某一顆星宿運行到了某個軌道上,此人和彼人自會相遇。

時機與緣分之精微巧妙,在在如宇宙之不解,令人嘖嘖稱奇。

我站到醫師跟前,“醫師,你還記得我嗎?”

出乎我意料,醫師甫開口即說出我的名字。“你是Wayne對吧?!”

我說醫師謝謝你,幸虧你逼我叫救護車,強迫我一定得緊急入院,不然我真的被你一語成讖,死得莫名其妙。

醫師記得很清楚,他說兩年前的事吧?一個炎熱的中午,你一進來我就覺得你很不對勁了!

是的,兩年多前的一個中午,我已經在家裡又暈又吐又拉肚子連坐都坐不穩東歪西倒這個世界左右傾斜從上到下旋轉我連爬都失去力氣。可是,我用盡了生命中最後一口氣似的,爬進電梯走去拿車然後好像喝了酒那樣勉強把車子開到幾條街之外的診所,因為我要拿病假單。

那是一個星期一,我已經在家裡躺了一個星期,我必須去拿多一個星期的病假單,才能跟公司請假。我想着工作和病假,沒有想到自己,自己都快像水蒸氣那樣虛脫蒸發了我都不知道,到了診所我連牆壁都摸不到,好像眼球的焦點也失準了,明明牆壁就在前面但是我靠過去牆壁卻會跑路似的躲開了,我也不清楚後來我是怎樣歪歪斜斜摸呀摸的摸進醫師的診室...

我一開口,竟然沒有聲音!

我這才被自己嚇到,而醫師的話更嚇死我。他說,我這次不給你治病,你現在馬上給我進大醫院。

“我記得你那時候很不聽話,不想進醫院。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我說救護車把我送進醫院,我昏迷了好幾天,住進加護病房。真的如你所說,我差點沒命。若我沒聽你的話叫救護車,我真的會沒命!

我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可能會死去,醒來後朋友們告知已經着手為我安排後事......醫師沒等我把話講完即大笑,“他們幫你訂好棺材了?”


哈哈哈哈,我們大笑;醫師你怎麼知道?!醫師說,病人快死去時通常都是這種情形。看來,醫師閱人無數,正如兩年多前那一天,他一看我形容枯槁就知道茲事不妙。

“如果你沒叫我,我真的還認不出你來。你變了,樣子跟從前不一樣,”醫師像在檢視一個人是否整過容那樣地仔細打量我,“你真的好很多了;我的意思是,從前你每次來見我都是很不成人樣。”

醫師以為我出院後,健康馬上好轉,他簡直當我是奇蹟。我告訴他實情並非如此,出院後的兩年內身體依舊不好,直至近期健康才比較有起色,身邊也才逐步不絕於耳地響起越來越多人跟我說“你看起來健康許多”。

不過,我身上某些部位仍留有疤痕,彷彿那段痛苦的回憶要在我生命中留下紀念品,珍重地提醒我必須珍惜目前和未來的人生。

好比摔斷腿的人裝上義肢,那條義肢無時無刻不在提醒着——你還能走路,你不能忘記你還能繼續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醫師,真的謝謝你。你救了我一條命!”我和醫師愉快地握手道別,我希望今後都不必再見到他。

我踏出餐廳,旋即一陣鼻酸,我分不清那是喜悅還是悲慼,總之一股潮水忽地打從心底直直涌向眼眶,似要狠狠地決堤氾濫。然而,我hold住了。

過去縱有過多少的不堪和艱難,我都hold住了。


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But most clearly I remember...



《J. Edgar》時長2小時17分鐘,
那些有關美國政治與歷史的冗長交代,
看完之後覺得甚為有趣,
起碼對於FBI的草創知之甚詳,
頗有收穫。

我相信我看的是沒有經過修剪的版本,
裡面有許多爭議性的劇情與鏡頭,
男女做愛採剪影,
因為牽扯到大人物。
倒是男男的鏡頭則大膽許多,
我不是指男男做愛,
我不認為老骨頭導演Clint Eastwood會開放到叫兩位男主角寬衣解帶,
我想他生長在一個老舊的年代,
感情戲處理得不唐突露骨,
溫柔的暴烈,
我每次從Clint Eastwood身上都看的到那樣的特質,
舉止、眼神、談吐還算紳士,
比那個青筋暴露的阿諾或史特龍討喜。
同樣是老男人,
這是用腦和用肌肉的差別。

也許真的是題材太過聳動,
挑動整個美國司法與政治的神經,
《J. Edgar》在剛過去的奧斯卡提名兵敗如山倒,
至少也該拿個最佳化妝獎吧?!
那鬼斧神工的化妝術差點叫我認不出Naomi Watts,
老年的Leonardo DeCaprio配合老態龍鍾的舉止,
我終究是驚嘆的。

大導演加演技派戲骨還有知名編劇,
我會喜歡上《J. Edgar》這件事連我自己都嚇到了。
看完電影極之難過,
因為後段全部都是感情戲。
Clint Eastwood自導的電影處理起感情戲都是挺“硬漢”而“含蓄”的,
這次戲末來了幾個假高潮,
你以為結束了可是還有一段再來一段,
我都快哭了。

這是戲裡面出現過兩次的愛的情書,
就像你喜歡的人出現兩次,
第一次出現時年輕的你覺得你愛上年輕的他,
第二次他出現時年老的你確定年老的他也愛上你了;

只是近黃昏。


Funny how even the dearest face will fade away in time, 
but most clearly I remember your eyes with a sort of teasing smile in them, 
and the feeling of that soft spot just northeast of the corner of your mouth.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Although all your love letters are not meant for me.


I finally watched Hugo tonight.
A film directed by my all time favorite macho Italian director Martin Scorsese.

The film is so profound that i don't smell a little of men scent of Martin's in it.
It looks more like a love letter dedicated to the cinema from the lover of cinema himself.

I am truly fascinated by this beautiful love letter written by Mr. Martin Scorsese,
as fascinated as when I was thrilled by the other love letter written by another man.

It was 12 years ago.
Director Cameron Crowe dedicated a film to music.
The love letter was titled "Almost famous".






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

讓我們在火星上,相愛。








《Weekend》的中文片名叫《愛在週末邂逅時》。
我覺得譯名為《愛在週末結束時》會更適切,
因為英文片名 Week-END似意有所指——
兩個人在週末前相遇,
新的一週開始時分開。

《Weekend》裡出現好幾幕送別的鏡頭,
每一個送別的鏡頭都差點令我落淚。
那些送別鏡頭,
很多時候都是從男主角位於15樓公寓窗口望出去的。
最後一幕反而不是送別,
愛人走了、人去樓空,
男主角位於15樓公寓窗口,
他從窗口望出去。

他沒有哭,他帶着回憶從窗口望出去。



我聽見I Want To Go To Marz,演唱者叫John Grant 和 Midlake,
我想這首歌是關於每個人內心那個像汽球般飄浮在空中的彩色綺夢,
有些人的汽球越飛越高,有些人的在半途爆破了,
有些人因為害怕汽球會爆破因此只愛遠觀不愛自己吹汽球或手握汽球。
I Want To Go To Marz歌詞是這樣的:

Bittersweet Strawberry, Marshmallow, Butterscotch
Polar Bear, Cashew, Dixieland, Phosphate, Chocolate
Lime, Tuttifrutti, Special Raspberry, Leave it to Me
Three Grace, Scotch Lassie, Cherry Smash, Lemon Freeze

I want to go to Marz, where Green Rivers flow
And your Sweet Sixteen, is waiting for you after the show
I want to go to Marz, you'll meet the Gold Dust Twins tonight
You'll get your heart's desire, I will meet you under the lights

Golden Champagne, Juicy Grapefruit, Luck Monday
Hight School Football, Hot Fudge, Buffalo, Tulip Sundae
Almond Caramel Frappe, Pineapple, Root Beer
Black and White, Big Apple, Henry Ford, Sweetheart, Maple Tear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最後一刻


不因為我即將參與舞台劇《世界末日前的最後一小時》的演出,
我才去看這部片子。

實際上,
《Time To Leave》擱在一旁好一陣子,
多年後的今天決定對這部2005年的片子按下play,
時機的安排巧奪天工,
彷彿我在大氣嗅聞到一絲絲不可思議的氣味,
自然得如同赤道南國在下了一場驟雨之後,
看得見大地在喘息的樣子

容我把飛到天際的文字風箏拉回正軌。
《Time To Leave》片子談的是一個人如何修整自己的生命末葉,
想當然爾電影的死亡比世俗的死亡美麗得多,
由沙灘的一天開始,
在沙灘的最後一天結束,
那風景簡直優美,
男主角則又秀色可餐,
和他對手的每一位演員雪肌吹彈可破,
每個人都像是剛剝了殼的水煮蛋。

我似乎又離題了,
該說說《Time To Leave》那些如初戀般令人齒頰留香的鏡頭。
男主角跟男友做愛時,
兩根長長的棍棒毫不避諱地就在銀幕上直來直往,
這在法國電影裡算是司空見慣,
我依稀記得一部叫做《夜夜夜賊》的(不確定是不是這一部),
女主角被男人開後庭花,
鏡頭非常專心地盯住男人吐一把口水不戴保險套直接插入;
《Time To Leave》還有一個3P鏡頭,
一女被兩男夾殺,
禁忌而性感、美麗與哀愁。

看法國電影的這些情色鏡頭若身體出現勃起現象,
我會覺得觀眾是在玷污第八藝術。




《Time To Leave》大概是我觀賞François Ozon的第三部片子,
前兩部是《8美圖》和《The Swimming Pool》,
我覺得François Ozon十分懂得欣賞高齡女人的美麗
(他的片子都有老美女坐鎮),
這是François Ozon令人心動之處。

《Time To Leave》的男主角長得跟導演François Ozon相似度頗高,
使我搞不清我是由於自己對François Ozon愛屋及烏所以喜歡上這部電影,
還是因為我François Ozon愛屋及烏所以接受了男主角流下的每一滴珍珠般的眼淚。



我要說的是,我不擅於說謊,說不感傷是騙人的,在電影的結束時。

情书




刊于2012年3月号Citta Bella杂志)

            

              母亲远在异国,几年才一次面。

            重的事情不敢提,免得老人家担心。开心的事情仿如中票,鸽子粪落到头顶的机会反而比较高。久而久之,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我不会写家书。

            我羡慕那些和母亲无话不说的人。朋友的英国老公每隔一天就和伦敦老母通长途电话,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诸如我今天修车用了多少钱、新买的洗衣机按钮多到令人眼花缭乱,甚至是搭地铁时偷听人家讲了哪些窃窃私语。

            全是废话。

            另一位朋友的母亲住在劳勿,电联频率是每周一次,母亲不是跟儿子谩骂Astro欢喜台《意难忘》第一百三十二集那个恶毒媳妇,就是跟儿子投诉昨晚《华人星光大道》那一位歌手音准有问题,还有,评审好像不是很公平。

            也全都是废话。

原来,过去我把家书看的太严重了,下笔不知不觉就把它写成公文。其实,一个亲昵疼爱你的人,他在乎的不是你名成立就或去伊拉克战场屠杀了多少敌人,如果你告诉他最近认识了哪个好女孩他听了可能会很高兴,可是如果你不愿与他分享私密,你即便只是告诉他昨晚你做了一个噩梦,你喜欢第二天明媚的阳光,他听了不见得就不高兴。

一个关心你的人,他最关心的是你还好好地活着,能吃能睡能说能笑,他最关心的大概就是这些生活中毫不起眼的元素。即便你不写家书,或没时间给他打电话,也无所谓。然而只要你出现在他身边的那一天,他即感觉那短短的一天是永恒。

爱情不也一样吗?从前我以为自己要找一个可以跟我在思想擂台上较劲的人,最好他生活品味不能太丢脸,社会地位与金钱财富可以让我一生无忧无虑,能够彼此互相照顾那就三生有幸了。

然而最后我发现,每个星期天早晨一起坐在客厅看报纸,喝他泡的苦味咖啡,随后两人窝在沙发对着无厘头喜剧傻笑。我快病死了他都没说过一句动听的情话,他留在身边没有离开已经很好。

蓦然回首,那便是此生他为我写过最长情的一篇情书。




2012年1月28日星期六

霎時衝動




(刊於2012年2月號Citta Bella雜誌 )

video


我在曼谷遇見一位泰國話說得很好的美國人。

不,應該這麼說,泰國話說得好的洋人就像曼谷的嘟嘟車,滿街都是。這位美國人的泰國歌也唱得很好,搖滾公雞歌喉,他一開嗓你會以為是 Rod Stewart 或 Steve Tyler 在唱歌,絕對不是參加選秀節目那種業余材料。

他偶爾技癢會在酒館即興演出,因為酒館是他開的。

他說從前有一位年輕的音樂人某次到泰國旅游,聽見一首當地的民俗音樂,隨即著了魔一樣無法自拔,遂好玩地將自己唱得滾瓜爛熟的美國民謠點綴上那段泰國旋律,最後,他覺得東西文化crossover還不夠玩,要玩就玩得認真一點,他干脆移民到泰國,開了這家叫做Saxaphone的酒館。

酒館外牆上貼了一張告示牌,寫了幾個Jimi Hendrix等殿堂級搖滾名人的名字,大意是說這間酒館是因為這些搖滾靈魂而誕生的,看得我差點感動落淚——我讀懂一個美國人的鄉愁。

鄉愁就像小人對你扔石頭,有人見到石頭就閃,美國人則把小石子當作踮腳石,他因為喜歡上一首當地旋律,毅然決然離鄉背井,霎時衝動所作的決定,改變了他整個人生。

我身邊霎時衝動的例子不只一樁,從前我的一位女性友人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荷蘭打工仔,那小子對馬來西亞一知半解更談不上喜歡馬來西亞文化,可是他以愛之名不僅千里會佳人,第二次來馬遂決定在此定居,有情人終成眷屬。

我以為我的女友嫁給了一個被愛衝昏頭腦、失去理智的血氣方剛洋鬼子,沒想到兩人最後有子萬事足,最後還移民澳洲過著閑雲野鶴的日子。我潛意識裡的那個離婚魔咒,並未在他們身上靈驗。

“不要衝動,冷靜一點”,有些人把人生當成禪修,凡事退一步海闊天空;但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同一套價值觀,我想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諸如 Lady Gaga 或我遇見的美國人以及我的女性友人的荷蘭丈夫那樣的人,他們似乎不會把面對不可知未來的能力稱為冒險精神,在他們眼中那叫做以身試法、付諸行事!

以上這些人並不十分勇敢,反而我們可能必須檢討——是否太過低估人類重新交朋友、接受不同文化和融入另一個社會的能力?這就好比你墜機掉入一個荒島,你一定有辦法鑽木取火甚至茹毛飲血。

這是求生本能。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一名窩囊廢之旅行的意義


(刊於2012年1月份Citta Bella)



            花三四千元讓屁股休息,我覺得不值!

            即便是高級航空公司的新波音,窄小空間於我而言就像豪宅裡的廁所!而且,我不認為飛機餐好吃,細數其中快感,頂多莫過於“在空中享用快餐”這份新鮮感而已。

換言之,買一張三四千元的機票去旅行,對我更大程度上的意義是——只有屁股得到享受!
            朋友對我百思不得其解,他們印像中大概很少人跟我一樣,是不喜歡旅行的。

我不是不喜歡旅行,而是不習慣出錢請自己去旅行。

追根究底,我是被寵壞了!我出國的次數寥寥可數,但大部分都是因公出差,順道旅游。

新加坡向來怕輸,好幾年前已經搶在亞洲之前,率先炒熱全城精品酒店熱潮,我應新加坡旅游局之邀,入住高級精品酒店,全程酒池肉林,全部公家付費。

通常旅游局安排的行程都算酒池肉林,非得把你當成天之驕子捧上天不可,我第一次去港澳也是澳門旅游局埋的單,趁報道澳門大三巴牌坊公務之便,順便登上太平山看夜景,同時給自己附贈艷遇。如此一石二鳥之舉屢試不爽,某次趁免費觀賞周傑倫台北演唱會之旅的便利,我在演唱會第一個音符響起之前,先回台北祖屋敘舊探親。

第一次的馬尼拉之旅則是一趟拍攝電視廣告之旅,想當然爾客戶對我們這些拍攝廣告片的幕後菁英不敢怠慢,安排我們住進全城最高級的六星級酒店,出入有專車和保鏢接送,拍片空檔還特地請來按摩師在現場替我們指壓,就怕我們勞心勞累,無處紓壓。

三番四次出國都不必自己掏錢,一旦想到要自費旅游就萬分不舍,這情形猶如王子有一天落難變成乞丐,委實也不甚習慣逼迫自己如老鼠般在街角覓食;寧可餓死算了——這是貴族血統DNA裡的尊嚴。

不過話又說回來,身邊諸多好友總愛在新戀情萌芽初期與愛人遠游,雙人漫游干柴烈火最有助於戀情狂燒。若本人有幸正值熱戀,我想,燃燒大把鈔票,與某人到國外雙飛雙宿,此時我是十分樂意推翻自己,為愛盲目。

可惜,世上獨一無二的悲哀莫過於花好幾千元飛到國外某秋風鐵道或某日落吊橋前面,當著絕世美景,驀然回首卻發現可以分享的唯獨自己的影子,真是落寞得縱然寫好遺書也不知道要寄給誰,當下不是干脆臥軌就是跳橋了唄!

            我承認自己是孬種,由始至終我仍舊舍不得花好幾千元把自己送到國外——失去人陪伴,旅行也就失落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