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心事》@光明日報:村上春樹之外
(我準備送給異性戀朋友的同志跨下戀物,您認為夠勁爆嗎?)
看到琳瑯滿目的書海,和看到一片如珊瑚般美麗的新一季New Arrivals時尚精品,哪一樣令你興奮?
即便我死都不想承認,可是,我最後不得不對我的真實心意棄械投降──恕我膚淺,我是董橋作品的擁躉,但我看到服裝會更興奮。
我喜歡逛書店,但是大腳行到大眾書局便停卻下來,心意突來一個大u-turn,直踩油門衝到KLCC的Kinokuniya書店。這跟明明知道吃素對身體比較好,可是偏偏心裡有一把聲音在狂叫,最後你只好在速食店嗑完一堆垃圾食物是一樣的道理。
那天有人問我要不要讀米蘭‧昆德拉的《身分》,我一口就回絕了,我記得10年前翻看他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還沒看完第一頁,我就把整本磚頭一樣厚重的書,投進擲紙簍。如果當時有碎紙機,我想我會毫不猶豫現場碎 “書” 萬段!
比起米蘭‧昆德拉,Marc Jacobs 是更像作家的名字,他的惡搞時尚創意好比作家的幽默筆觸,輕易就騷動我的微笑神經,而Pavilion KL裡Marc by Marc Jacobs時裝屋所擺出的一件件華服,我認為華麗得來又十分低調。有時候,書架比衣櫃更顯得被人唾棄──衣櫃裡的東西絕對可令主人顯得美麗而無腦,然而,自滿的書架卻未必能證明主人聰慧可人。
所以,有一次我跟朋友談到香港作家深雪愛穿的Christian Louboutin 名牌鞋子,就像深雪在自己的作家網站炫耀這個時尚品牌那樣,對過季奢侈商品的喜愛,一點都不感到臉紅。內心的矛盾是另一種形式的曖昧,沒有必要非黑即白那樣趕盡殺絕,我們不如承認吧,縱使人必須隨著年歲的增長而漸漸入定,老神在在才表示所謂夠成熟,不過,有時候意欲蔓延的情節,正如久違的愛情來敲門,你揭開門的那一剎那,同時聽見暴雨和風雪狂躁地拍打心之海岸,幾乎令人窒息或溺斃的幸福感,仿如初戀──那樣的令人措手不及。
怪不得有人喜歡穿了泳褲帶了書,躺在陽光下的沙灘椅,卻是目光如炬偷看美女;也有人打扮得高尚整齊,一面瀏覽書店架上的書目,更多時候是在為自己物色一段豔遇。魚與熊掌都要兼得到如此不要臉的地步,真正是膚淺的最高境界。
在意欲與藝術之間,我們不能只懂一樣,視時間場和地點人物而定,我們選擇該展示氣質,還是陳列浮誇本色?偏偏有些人在這兩者中只專精一樣,你不跟他聊村上春樹,他便沒辦法跟你討論川久保玲,因此,多認識膚淺的人無妨,他們比沉悶的人有趣得多。
近日一位即將生日的朋友,要求我送他一份四角內褲當禮物。你看此人有趣不有趣,他平時喜歡閱讀村上春樹的作品。
光明日報/4人幫•作者:施宇.20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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